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潢川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潢公采【2019】03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关于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的采购,所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供货及安装期限:15日历天内;
2.4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2.5付款方式:分期式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或销售办公家具的资格,在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3具有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时间均应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扫描件,对在截至开标前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来“行贿”和“对单位行贿”,查询时间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扫描件)。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扫描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 7 月12 日--2019年7 月19日(上午00:00--12:00,下午15:00--24:0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4.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4.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4.2招标公告第三条要求的全部内容。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并按上述顺序整理胶装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及开标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8 月 6 日 14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
5.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潢川县公安局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跃进路25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23767179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376-818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