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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22 17:50:41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河南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517

二、招标项目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2.2招标范围及区域划分:河南省重点企业2016年度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并编制企业核查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招标范围(重点企业所在市县)

数量

预算

提交报告时间

质量要求

1

安阳市、新乡市、鹤壁市、濮阳市

65

13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第三方核查机构应按照国家主管部门分批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以及最近核查工作要求开展核查工作,所有数据真实可靠,结论有理有据,方法规范统一,结果准确公正;报告需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

对核查过程造假、未按招标(合同)文件要求进行,以及报告出现明显错误或蓄意造假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将其列入河南省第三方核查机构黑名单并报告国家主管部门。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

焦作市、济源市、洛阳市

64

128万元

3

三门峡市、平顶山市、南阳市

55

110万元

4

郑州市、开封市、商丘市、永城市

50

100万元

5

漯河市、许昌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巩义市、汝州市

43

86万元

注:(1)每个企业的核查单价预算为2万元,投标人投标单价超过预算单价的,均为无效投标。
   
2)考虑到本项目被查企业较为分散,为便于按期完成核查工作,原则上划分为五个区域,每个中标人只能自由选取一个区域开展核查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省外企(事)业单位须在河南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应具有相应范围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复印件;(事业单位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出具2016年度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2017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事业单位除外)的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鉴于核查对象为重点工业企业,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工业领域咨询类、设计类等相关资质证书或投标人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

3.7投标人至少具有20名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核查人员,核查组长须具有高级职称,所有人员须在本单位交纳社保(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事业单位除外);

3.8投标人须提供企(事)业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9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活动的,不得参与投标;

3.1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事业单位除外)

3.1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25日至2017929日(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2. CA密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与东风东路廉政大厦5楼,联系电话:0371-86095915,86095916)办理。

3.标书售价:人民币300/本,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101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13楼)第13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13楼)第13开标室。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河南招标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孙女士   郝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691438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D920室)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先生   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922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