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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7-24 16:41:29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19-516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19-516号
    3)采购范围及内容低氮模块化铜管燃气热水锅炉的采购及安装,成交人负责与天然气公司对接天然气管道改造、原有锅炉房系统改造对接、系统调试及环保检测验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97.88万元人民币。

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7)工程地点: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内(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东段)。

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并投入正常运行。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0)质量保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保修期顺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D级及以上资质,如制造商参与投标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锅炉)》D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厂家公章)

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文件需要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厂家公章);

3、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公告之后)

5、本项目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报名:

1. 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2.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1日(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市场主体须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每个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磋商文件及资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2. 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1日(北京时间)请已报名供应商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及时关注有关该项目磋商文件发售信息。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和磋商信息: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9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远程开标机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 4(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3楼)

3.其他有关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hnggzyjy.cn,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请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

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七、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东段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78 8518

2.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 5296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期:2019年7月24日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