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商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商城县人民法院购买2019年审判服、警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 项目名称:商城县人民法院购买2019年审判服、警服项目
1.2 采购编号:商财采招字(2019)-04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商城县人民法院购买一批审判服、警服,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售后等全过程的服务,详细采购数量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预算金额:445000.00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 供货期: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期交货,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责任;`
2.6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2.7 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2.8 交货地点:商城县人民法院指定的地点
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为服装专业生产企业,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近三年来“行贿”和“对单位行贿”, 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必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
3.3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进口产品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时间: 2019 年 7 月 25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0: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24:00时。)
2、地点: 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
3、方式: 现场购买
4、售价: 1000元/本,售后不退
5、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018年经审计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4)2019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证件需要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报名时需要验证原件);并按上述顺序整理胶装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按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报名携带资料仅作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15 日 下午14:30;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十、联系人
采购人:商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7556
地址:信阳市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7859528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