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财政厅委托,就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复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河南省财政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复核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686
项目内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复核。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 河南省财政厅拟通过招标,确定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复核所需会计师事务所入围资格。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两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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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分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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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类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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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类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
2. 项目履行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3. 项目预算:人民币223.1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 包1投标人属于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分类评价认定的A类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公布的分类评价中排在第一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当于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分类评价认定的A类会计师事务所);
包2投标人属于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分类评价认定的B类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公布的分类评价中排在第二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当于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分类评价认定的B类会计师事务所);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8. 具备资格的事务所与其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将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9.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2. CA密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与东风东路廉政大厦5楼,联系电话:0371-86095915,86095916)办理。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2楼)第 8 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2楼)第 8开标室。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上传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财政厅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 65808040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3320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