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龙和小学委托,就新校区(一高附小)装备配备-监控、广播、电子屏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校区(一高附小)装备配备-监控、广播、电子屏购置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7】081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控制价490000元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日历天数)
质量要求:合格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监控、广播、电子屏设备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为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供应商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须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①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②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的供应商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信息,以上①和②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均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
(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并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供应商必须具备项目内容中的制造或销售、安装及本地服务能力;
(6)供应商须具有针对本次项目所投主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除外;(主要产品设备是指IP广播控制中心设备,IP网络广播音频处理器,文字转语音广播主机,网络调音台,监控设备,户外电子屏设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月10日27日— 11月 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天汇中心1802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到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天汇中心1802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11 月 8 日 下午15点30分
十一、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洛阳市洛龙区龙和小学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街道关林路699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13525922789
代理公司: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天汇中心1802室
联系人: 赵女士
电 话:0379-62903131 15237910980 18338877611
邮 箱:hnzfcglyfgs@163.com
十四、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采购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十五、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26日